夏津县档案馆始建于1959年3月21日。当时是党政合一的档案管理机构,隶属于夏津县委、夏津县人民委员会。1962年1月14日建立夏津县档案管理科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档案馆处于瘫痪状态。1972年11月建立县革委办公室档案组,行使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档案馆的职务。1981年3月24日撤销县革委办公室档案组,建立档案局,恢复县档案馆,局馆合署办公。1984年5月在县级机构改革中,档案局改建为档案科,保留档案馆,科馆合署办公,使用事业编制,由县委办公室领导。1985年8月30日根据中委【1985】29号文件和省委鲁发【1985】7号文件精神,县委决定恢复县档案局,撤销档案科,局、馆合署一个机构,两个名称,隶属于中共夏津县委和夏津县人民政府,日常工作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和政府办公室主任领导。1987年12月,国家档案局赋予夏津县档案馆名称代码为437164.1993年9月夏津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撤销档案局,保留档案馆,归属县委办公室管理。1995年6月恢复县档案局。2002年5月夏津县档案馆隶属夏津县委、夏津县人民政府领导。档案馆现为正科级事业单位。
县档案馆1990年晋升为省先进三级档案馆;1991年晋升为省先进二级档案馆;1993年在全区第一个晋升为省先进一级档案馆,1995年至今连续被评为山东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。
夏津县档案馆位于夏津县南城街252号县委机关院内。档案馆楼建于1987年,为砖混结构,建筑面积1274平方米,其中库房669平方米,馆楼符合《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》。目前,档案馆(局)共有工作人员14人,内设办公室、业务指导科、档案管理科三个科室。
夏津县档案馆自建立以来,经过几次大规模的接收档案进馆工作,到2016年底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后的各种门类档案117个全宗56115卷,其中,建国前档案29卷,录音录像档案27盘,照片档案878张,实物档案739件,书画档案390幅,馆藏图书资料26271册,破产企业档案17779卷。档案门类有:文书、人口普查、会计、纪检、科技、婚姻、艺术、照片、死亡干部、整党、知青、公安局、敌伪人员档案等。